今年以来,为确保认罪认罚真实性、自愿性,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崇信县院以“求极致”的要求规范程序,以“过得硬”的标准规范履职,扎实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自2021年12月2日,高检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崇信县院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刑检、案管等部门检察人员培训学习,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强化衔接配合,确保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该院成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领导有力,推进有序。在类型上,保证“每案必录”;在操作上,将告知权利义务、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听取律师意见整个过程完整记录,做到图像完整、声音清晰,避免遗漏、剪接、删改,保证“全程留痕”;在结果上,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现场刻录光盘两份,当场密封。至目前,认罪认罚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为100%。
今后,崇信县检察院将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院工作部署,严格执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各项规定,持续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发展,继续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信息化和软硬件建设,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让权力在“镜头”下运行,切实提高司法办案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