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1955年2月,崇信县人民检察院成立;1959年崇信县被撤销,将原崇信县并入泾川县,检察业务亦并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1961年底,崇信县制重新恢复,崇信县人民检察院随之恢复;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再次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现任领导班子由党组书记、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纪检组长1人,共5人组成。本院领导班子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着力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成富裕文明幸福美丽现代化崇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现有职工3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9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聘用制书记员6人。
共有5个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共有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锦屏镇检察室、新窑镇检察室、柏树镇检察室、木林乡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