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案件标准(试行)》的要求,崇信县院严把“五关”,进一步明确案管工作任务,有效地推动了案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按照统一受理案件标准,严把质量关。安排专业人员对公安机关、自侦部门送来受理的案件全面深入、细致入微地进行阅卷,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案件及时退回补正。
二是符合受理标准的案件,严把流程关。运用程序流程监控院业务部门正在办理的案件,避免超期办案、违法办案现象发生,有效防止漏案、拖案甚至压案。
三是按照案管制度要求开具法律文书,严把规范关。对各业务部门需要开具的填充式法律文书统一审查、编号并登记备案,以达到规范工作流程的目的。
四是统一管理赃证物,严把管理关。对于随案移送的赃证物做好登记备案,统一保管,在出库前做好核对工作,出具出库手续,以确保案物相符。
五是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严把协调关。向办案部门及时了解办案进展,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询问了解,以提高公安、法院等相关业务往来部门的工作效率。
该院开展案管工作积极推行各部门分工负责,促进了案管工作规范运行,真正体现出案件管理在全院存在的价值以及在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的作用,助推了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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