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党组按照上级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精神,把案件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创新,紧扣“四点”,着力打造具有新时期检察工作特色的案管平台,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建成“案件管理大厅”。
以夯实案管根基为立足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规划上力求早谋划、早实施、早建成,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配置。在实际投入中真正使思想认识、基础设施、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到位,为实现案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奠定基础;制定了《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律师阅卷接待规定》、《涉案款物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工作;对内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了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良性工作氛围。从案管大厅投入使用以来,先后有定西、天水、平凉周边县区检察院到该院参观、学习、交流案件管理工作。
以加强监督管理为切入点,确保公平正义落实。工作中把强化内部监督、实现全程动态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做到内部、外部制约相结合,进口、出口监管相结合,程序、实体并重相结合,监管、服务并行相结合,实现了“零超期羁押”和“零超期办案”。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着力点,促进规范廉洁执法。制定了《2013年度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三级评查机制。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办公室,对2013年以来涉检信访、自侦、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经评查评选出2件经典案件、3件优秀案件、4份优秀文书,并召开案件评查及优秀法律文书表彰大会,对入选的案件承办人、法律文书起草人以及组织得力的科(局)室进行了分类点评和表彰奖励。通过案件评查有力规范了执法行为,确保了案件质量
以延伸服务领域为落脚点,深化阳光检务推行。设立了律师阅卷室,配备了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扫描仪等设备,大厅自2012年12月18日投入运行以来,案管办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律师阅卷接待工作制度和流程。在律师阅卷接待中坚持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为律师高效、便捷、圆满的行使权力提供服务,对外树立了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普遍赞誉。这种“大厅式、一站式”工作模式,有力推进了“阳光检务”,提升了检察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至目前,该院案管部门共受理分流案件210件,结案移送195件,开具法律文书474份,监管涉案物品50件,发出办案期限预警23次,发流程监管29份,受理案件查询、律师阅卷接待24(人)次,保证了案件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