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这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其中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仅是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完成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就基层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现状、问题,分析原因后提出了一些整改的思路和举措。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按照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基层检察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检察人员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等都得到了明显转变,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从整体上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定力坚持上还有差距。少数党员干警党性观念不强,不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不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对个别涉检舆情警惕性不高,对一些人在工作上的错误认识、不当做法抵制不坚决、纠正不果断。
(二)政治责任强化上还有差距。有的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警讲政治和抓业务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对“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认识不清,不能有效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三)学风不够扎实,深入研究、主动学习不够。有的党员干警学习兴趣不浓,习惯于应付,满足于院内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主动学习、自学不够。
(四)干事创业激情不够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开展常规工作,个别党员干警担当意识不够,精神状态散漫,不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脱岗、溜岗甚至旷工。
(五)制度执行力有差距。检察机关人员流动性小,多数干警共事几年、甚至几十年,导致部分干警存在老好人思想,怕话说多了、事管多了别人有意见,坚持原则不够。在抓班子带队伍中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有的党员干警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按会议要求着装和会场玩手机、接打电话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质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要求领会不透,总认为检察机关是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不是政治理论工作者,没有必要去深钻细研。经验主义的思想导致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以为凭已有的社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没有学习理论知识的强烈欲望,缺乏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的思想认识。
(二)党性修养不够。有的党员干警对党性锻炼重视不够,讲正气、讲原则、讲修养不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疏远了人民群众。有的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维护群众利益不积极、不主动。有的没有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信念意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决心不够。有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到位,在管理上不够大胆,缺乏解决问题的信心,存在畏难情绪,甚至还存在“少干少出错、少说少惹祸”的消极思想。
(三)纪律执行力差。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政治纪律、决策部署是坚决贯彻落实的,但对与检察工作联系不紧的纪律要求,有时图简便,采取套个文头转发一下或者在党员干警会议上学习一下,没有提出相应的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开展较硬的督促检查,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三、对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和落实学习教育机制。加强学习教育,是确保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基础。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确保检察人员政治合格。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既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文件、法规,深刻领会其实质,自觉规范从检行为,又要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县委领导关于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指示,积极倡导真抓实干之风、雷厉风行之风、廉洁从检之风,修德养廉,树立新风正气。二要加强公正执法教育。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的灵魂,要通过教育活动,使党员干警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根本职责,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转变执法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三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国革命的优良传统之一,要结合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警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上级党委的实施意见,严禁奢侈浪费,积极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人无理想,人生就没有目标和追求,就会失去方向。要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道德素养和检察职业道德养成,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纪律作风转变,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二)加强班子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是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开创检察事业的火车头、领头雁,起着标杆的作用。因此,院党组必须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制,在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带领下,党组一班人要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体现、示范上引导、责任上落实,确保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到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组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净化班子自身风气,只有班子自身纪律作风过硬才能净化整个单位的风气,才能促进检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因此,每个班子成员必须明确自身责任,要积极主动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带头端正执法思想,带头转变执法观念,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必须强化责任落实,要把纪律作风建设与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等有机结合,把纪律作风建设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党组和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形成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党组成员分工抓、支部书记及各科室负责人专门抓的齐抓共管纪律作风建设的责任体系,上下齐心,共同给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为民”的检察队伍。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人办事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进一步完善与队伍管理、业务操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做事的良好氛围,使检察机关管人、管事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建立和完善制度后,要严格执行,使每一条规章制度都落到实处,以确保制度执行的效力。同时,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出台的各项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等有关制度,坚持用严明的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办公办事行为。
(四)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奖惩措施。把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做到奖惩严明。对实绩突出、考核优秀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并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不明显的或不称职的要给予诫勉谈话、待岗或转任;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