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3年第一次学习研讨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会议并讲话,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有关制度规定等,开展集中研讨交流,进行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学习、掌握、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扎实实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深入对照检查,确保高质量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能动履职,主动运用支持起诉,积极回应弱势群体法治诉求,准确把握时代大势,时刻关心关注社情民意,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绿色兴业幸福美好新灵台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