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实现“服务企业常态化、保障权益法治化、助力发展专业化”目标。近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
该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各确定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办案组,专职负责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负责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审理机制,确立“一案四查”流程,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壁垒,实现办案理念融合、保护效果优化;负责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律所等部门、机构的沟通联系,推进刑律衔接,构建系统化保护格局,助力社会综治、企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深入企业、社区,用典型案事例讲好检察护企“好故事”、传播检察为民“好声音”。
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优化保护机制,坚持内外协同发力,为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