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了县人民法院牵头举办的劳务合同纠纷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此次发放案款活动所涉案件是由我院受理审查并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


2020年3月至11月,灵台县朝那镇什字村赵某等25名村民在陕西乾县客商闫某承包的苹果园从事施肥、除草、套袋、疏花、疏果、摘果等工作,至约定支付薪酬时间到期后,闫某返回老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拖欠村民劳动报酬,赵某等人在多番催讨未果后向我院寻求司法帮助。梳理案情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农民工、苹果园承包商等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最终,该案在检、法、司三方合力推动下成功调解,被告闫某承诺于今年6月22日前履行清结所欠劳务费。
7月11日上午,为确保案款发放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受邀现场见证案款发放全过程,确保村民的劳动报酬支付到位。至此,这段历时9个月的讨薪之路终于被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灵台县检察院将继续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作为依法能动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主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支持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