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举措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在强化法治宣传上用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走进街头社区“零距离”宣讲,深入机关企业“渗入式”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动态式”普法,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促进形成人人关心关注公益、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全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深化内外联动上聚力。积极衔接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在线索发现、分析、评估、审查等方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条线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三是在生态环境修复上发力。始终秉承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的工作理念,通过积极走访摸排调查矿山修复情况,对相关主管部门未及时依法履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醒其履职督促责任主体对破坏的土地及时修复。在办理破坏环境刑事案件中,向嫌疑人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修复生态,有效保护全区绿水青山。
四是在促进综合治理上助力。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美丽乡村建设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着力加大对污染人居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可能造成水源地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积极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全力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下一步,崆峒区检察院将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