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近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现本区内有涉案旅馆、酒店未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入住旅馆、酒店强制报告制度,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治安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基于此,在与治安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走访询问涉案旅馆核实情况基础上,我院发出首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并依法送达。建议向辖区内旅馆、酒店从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掌握关于接待未成年人的规定,督促各旅馆、酒店经营者履行好相关主体责任;建议进一步加强旅馆、酒店业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监督、预防、保护机制;建议严格履行对辖区内旅馆、酒店行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对未成年人违规入住旅馆、酒店的举报线索及时排查,做好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备案。
下一步,我院将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专项行动为抓手,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检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内部强化沟通协助,外部提升监督能力,与相关部门携手并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