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检察院院本着司法为民宗旨,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始终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原则,不断提高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深化司法救助措施,拓展司法救助渠道,通过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传递党和国家的关爱。
在普通人的理解中,检察院就是公诉机关,鲜有人知,检察院还有一项职能是提供“雪中送炭”式的司法救助。在政策层面,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给予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当中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近亲属的一种经济上的特殊救助,其主要功能是保障当事人的生存权等基本权益,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情系民生的人文关怀。
2017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件,发放救助资金147.87万元。办理案件过程中,化“被动”为“主动”,着力从“因访救助”到“因案救助”转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深挖救助线索,确保救助准确及时。

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我院采取上门走访调查的方式,最大限度保护其隐私权,缩短办理周期,避免“二次伤害”,及时帮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全力搭好检察机关与困难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