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崆峒区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强化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执法、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发出预警防范、堵漏建制、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书5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
一是突出工作主题,紧扣社会治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民生热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促进法治建设。聚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执法、交通运输管理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漏洞、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改进行政执法行为,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以办理个案为切入点,具体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主动与被建议单位协调沟通,确保找准问题,查准原因,提准对策,促进被建议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监管。
四是全力跟进整改,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共安全。针对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的违法犯罪隐患等社会治理问题,依法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聚焦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以办理类案为切入点,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系统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