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亚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9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耕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忠诚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认真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委、人大报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21次。坚持用党建统领检察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十星级党支部创建”等主题教育,抓学习抓培训,通过院党组会、中心组会、干警大会、党员大会、“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演讲比赛、知识测试,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以解读等形式,多层次、有组织的反复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体现学习成效。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等举措,建立完善了意识形态领域责任清单、涉检舆情防范处置等制度机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同频共振顾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县委中心工作
一年来,我们继续不断深化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县委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我们坚持把脱贫攻坚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部门帮扶责任,继续抽调3名干警脱岗进驻窑店镇南头湾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筹资5万元为村上实施防雹网项目建设。组织全院干警依托“法治进乡村”、“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集中开展进村入户调查调研9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惠农富民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法律知识共32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上门服务42次,开展法制讲座6次,开展绿色通道接访42件46人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检察院下发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检察官在行动”专项行动,先后走访了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县扶贫办等单位。全年共依法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犯罪40人,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4人;审查起诉危害农村稳定犯罪23人,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4人;办理司法救助线索2件2人,发放救助资金3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1件。
(二)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件97人,批准逮捕48件81人,不批准逮捕11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2件204人,审结108件175人,起诉95件156人、不起诉12件13人,提出量刑建议122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从严从快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与县监察委、公安、法院建立案件移送办理协作机制,与本院内设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县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调整细化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组建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化的办案团队,集中开展了线索“大排查、大核查”活动,对2015年3月以来办理和正在办理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罪名案件进行“回头看”。全年办理涉恶涉霸案件3件13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1人,起诉13人,有罪判决1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同时,不断强化宣传,发动群众,多渠道排摸线索,先后发放宣传资料500册,发放宣传品2500件,制作宣传横幅12条、展板9块,开展专题讲座5场(次),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增设扫黑除恶案件受理岗、举报中心、未成年人接待岗、律师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46人次。制定《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施方案》,落实“7日程序性答复”“3个月实体回复”要求,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深入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构建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民事申诉案件3件3人,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全面强化刑事检察,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平衡发展。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件1件1人;落实“两法衔接”共享机制,监督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1件1人,即景爱琴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案,经侦查该案尚未达到立案条件而未立案。二是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5人、遗漏罪行23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件。三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成功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其中,法院改判1件。四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结合开展“五个专项监督”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3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现脱管漏管人员1名,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进行了纠正。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件。其中,民事纠正违法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回复并采纳2件,未到期1件,终结审查1件;对生效调解书监督2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回复并采纳1件,终结审查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回复并采纳1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9件,未到回复期限9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100%,终结审查1件。
(四)强力推进提起公益诉讼,着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监督执行难等问题,逐步探索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备案等案件办理机制。全年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判决胜诉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收到回复并采纳21件,采纳率100%,未到回复期限4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数23件,诉前程序数19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起诉数2件;环资犯罪立案监督数1件,环资犯罪起诉数1件2人,环资犯罪有罪判决数1件4人。
(五)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着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切实监督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年批捕侵害未成年权益犯罪3人,起诉6人,均获法院有罪判决。主要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别程序,全年共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23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4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辩护人2次,要求公安机关或开展社会调查5次。二是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机制。全年共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1人,起诉1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 6人,帮教考察期满后不起诉4人,推行心理干预、训诫、跟踪回访等开展精准帮教,确保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三是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强化预防宣传实效。抽组12名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以“防性侵、防欺凌、防拐骗”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先后共开展宣讲8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涉及辖区内8个乡镇,覆盖学校84所,接受宣讲教师1381人、学生12115人,覆盖总人数达13496人。同时,4名院领导被聘任为城区中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法制讲座3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革创新谋发展,推进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办案履职能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压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制度规定20个,新增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制度,杜绝领导干部入额后不办案、办简单案、办挂名案等问题。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37件,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建立了9个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2个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化办案团队,优化配置办案人力资源,强化履职能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二)强化检察人才培养,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落实适应司法责任制要求的分类分层教育培训目标,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制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干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实施方案,聚焦实战、注重实训、突出实用,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院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组织公诉人论辩赛、观摩庭、业务标兵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全院干警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有效提升检察干警综合业务素养。
(三)强化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案件管理数据平台,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健全完善质量、数量、效率、效果、安全并重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一月一巡查一总结一通报”机制,系统内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动态流程监控,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份,口头通知整改40次;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145件,发出通报4份,狠抓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纠正了一批司法不规范问题。
四、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鼓劲加压重自强,着力筑牢检察队伍素能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扎实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党员意识、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教育活动,坚持把理论武装、党性教育、纪律要求、作风建设和整改落实贯穿各项活动始终,使全体干警切实做到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全面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请示报告制度,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继续加强对执法办案、在岗出勤、公务接待、警车管理使用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等进行经常性排查和检务督察,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醒教育干警,针对工作不力、守纪不严、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以问责促担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推进主题教育纵深开展。严格按照县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严格按照“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重点措施贯通始终。坚持在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突出从思想根子上解决问题,通过党组班子读书班、集中学习会、专题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会16次,专题研讨5次,专题调研3次,院领导讲党课7次。突出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列清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先后两批共检视出具体问题38条,均已整改到位。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检察队伍精气神焕然一新。
五、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检务公开树形象,着力提高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了我院的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均给予了充分肯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5件,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55件,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08份。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四位一体的“检察网阵”,先后在检察微博发布信息9163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429篇、今日头条和搜狐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258条、检察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6条。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与新时代司法办案要求相适应,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激发干警活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干警勇于担当的精气神和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倍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大局,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扎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政治过硬强基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坚定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甘肃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
履职尽责促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生态环境保卫战和实施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
不忘初心善作为,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牢牢秉持“追诉与监督并重,监督优于追诉”的“绿色检察”司法理念,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构建完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齐头并进均衡发展的检察监督新格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监督与追诉并重、效率与公正并重、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并重,围绕提升诉讼监督核心数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在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进检察监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改革创新勇争先,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进一步深化民事行政非诉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着力构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积极协作关系,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将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服务保障县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主导办案、国家机关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加强特殊群体合法利益保护,保护好碧水蓝天、维护好市场秩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从严治党不停步,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让检察干警在办大案、处急事、破难题中受磨练、长才干,培养职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接受监督聚合力,不断改进加强检察工作。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县政府、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支持,进一步完善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信心凝聚力量,以实干谱写华章,抖擞精神再发力,厘清思路再出发,全面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