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市院安排部署,崇信县检察院认真贯彻“穿透式”监督新理念,主动融入地方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一是摸排相关线索,及时有效监督。通过调阅案卷材料,审查行政处罚及法院执行情况,发现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遗漏强制执行申请事项等法定监督情形,及时启动非诉执行监督程序,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执行局立即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收到检察建议后,崇信县人民法院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并积极整改落实。
二是立足监督职责,拓展案件来源。将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与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紧密结合,重点关注环境污染、资源破坏、食品药品、土地出让等领域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后的执行情况,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在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时,及时与有关单位沟通衔接,充分考虑行政机关的现实难题,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优势,以监督促整改、以检察促合法。
三是明确监督范围,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积极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及时发现、反馈、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重点与法院就规范受理立案、严格执行程序等问题达成共识,有力促进行政非诉执行。以合法行政为目的,重点关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及行政机关怠于执行或者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违法情形,全力维护法律权威。
四是注重释法说理,提升监督能力。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指引》,积极收听收看“平凉检察讲堂”之行政篇——《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法律监督相关问题探析》,推动行政检察全员学习,深刻理解“非诉行政执行”的概念、非诉行政执行的范围和监督重点及法律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补强理论功底,增强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