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办案程序规范落实,8月11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对四起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诉前磋商会,通过检察履职全面助力崇信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为抓手,对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中发现在个别地方存在扬尘污染大气、违规倾倒垃圾的情形。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调查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磋商函,提出磋商意见,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扬尘污染大气、违规倾倒垃圾的情形。磋商会上,检察机关与被监督单位就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现状、行政机关的法定监管职责、能否整改及履职困难、障碍等重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通过与行政机关深度沟通、友好磋商,取得了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相关单位代表表示,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也全部接受。后续将继续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加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共同为崇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此次磋商会是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积极能动履职的具体体现,旨在推进相关部门明晰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以“我管”促“都管”,凝聚环境治理工作合力,在实现精准监督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圆满解决公益受损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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