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1月 1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外勤365老版本下载怎样下载_365bet官方网站_365bet娱乐场开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焦 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1355”发展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惩治犯罪,维护稳定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高质量“平安庄浪”建设。
惩治犯罪精准有力。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社会秩序和侵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套路贷”所涉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78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68件99人,不批准逮捕10件2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01件30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2件237人,不起诉7件14人。依法办理了以被告人李某某、代某某等为首的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起诉24人,形成强大震慑。
保护“特殊”精心用力。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刑事案件备案审查、分案处理、双向保护、少捕慎诉等机制,依法起诉4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2人。办理的赵某某、程某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案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选编》。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14名涉罪未成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12册。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10名检察官受聘兼任县内10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8场(次),覆盖学校200余所,受教育师生7万余人。
参与治理精确发力。积极参与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邪禁毒、综治维稳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共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和市检察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提前介入调查2件,决定逮捕2件2人,起诉1件1人,正在审查起诉2件5人。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办结群众来信5件,立足办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深入县城和朱店、韩店、万泉等乡(镇)开展法治宣传8场(次),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二、服务大局,彰显作为
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用务实管用的举措,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落实县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突出打击重点、监督重点和保护重点,批捕涉农领域刑事犯罪8人、起诉62人。联合纪委监委、民政等部门对全县村“两委”班子进行了“回头看”,摸排农村地区涉恶涉“村霸”线索5件。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扎实做好朱店镇大曹村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资金15万元,帮建村部1个,助力大曹村顺利脱贫摘帽。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持高站位部署、严标准推进、规范化办案。围绕12类打击重点,组建专门办案组2个、设立工作小组6个、出台制度12项。扎实开展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463件案件逐案进行排查,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9件。全年共办理涉恶、涉“村霸”案件7件22人。其中涉恶案件4件,依法批捕18人、起诉19人;涉“村霸”案件3件,依法批捕2人、起诉3人。被告人傅某某等11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某等“村霸”依法受到严惩。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备案审查、逐案评查、重点核查等案件质量管控措施,强化侦、捕、诉、审衔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纠正漏捕1人、追加起诉3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做到打财断血同步、打伞破网同向、打击预防同行。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县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检察服务室,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县域内民企26家,提供法律咨询30次,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1人,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涉非公经济债务纠纷民事案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
全力保障生态环保。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按照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要求,移送崆峒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非法采矿犯罪1人。与环保、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跨省区与宁夏泾源县检察机关建立六盘山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跨市州与天水秦安、张家川县检察机关建立水洛河、清水河、葫芦河流域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三、聚焦主业,促进公正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均衡推进“四大检察”,维护公正,促进公平,守护公益。
优化刑事检察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开展刑检工作“百日大提升”行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件,追诉漏犯8人,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7人,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1件、超期羁押1人,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件、监外执行违法违规25件。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强化民事检察工作。紧扣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等重点,扎实开展民事非诉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申诉8件,经审查对裁判正确的,在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同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权威。对存在不当的,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强化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审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的全市首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实化行政检察工作。聚焦监督重点,加强对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7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整改。认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机关对履行期满仍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按照县“两办”《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党委重视、人大关注、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共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行政机关采纳并整改24件(6件未到回复期),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机制。与县河长办、水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了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乱倒固体废物、违法排污、占用河道种植等问题。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河道垃圾10余吨、修复河堤30余米、铲除非法种植的苗木500余株,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成效。
四、深化改革,提升质效
以提升办案质量为目标,严格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破解工作难题,促进高质量发展。
压紧靠实办案责任。持续优化人员分类管理,以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设立12个办案单元,采取“1+”的办案组织模式。不断完善系统分案、定期公示、考核考评、质量评查、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等机制,实行捕诉一体,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以制度的刚性压紧靠实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52件,占办案总数的33.6%,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律由2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
稳步提高办案效率。认真执行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签订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会商等机制,实现繁案简办、简案快办、缩短周期、提升效率。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县检察院设立专门的律师值班室,切实保障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全年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94件118人,占受案总数的51.1%,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
规范提升办案质量。构建“检察官精细办理、部门负责人靠前指导、分管副检察长统筹把握、检察官联席会议会诊监督、检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发挥集体智慧,确保案件质量,全年未发生错捕错诉和人民法院判无罪案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防止机关内部人员打探过问案情或干预办案。深化检务公开,在12309检察网管理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2件、法律文书142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7条,以司法公开“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五、强化自身,夯实基础
围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强自身、打基础、谋长远,建设“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研讨8次、邀请专家辅导3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6次,检视整改问题11条,高质量召开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信心更加坚定。探索“党建+”的模式,在机关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举办“志愿服务进社区、关爱老人在行动”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机关“智慧党建”系统建成并投入运行。
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充分依托“中检网”“检答网”等信息化培训平台,干警分级分类接受培训56人(次)。5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聘任为案件评查专家库成员。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新闻稿件被各类媒体采用1223篇,发布转发微博、微信19296篇。完成省检察院调研课题1项。组织拍摄的微电影《爸爸去哪儿了》获得全县首届“紫荆文艺奖”二等奖。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举办“检察开放日”专题活动3次,邀请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实体、热线和网络便民平台,在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对市检察院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近年来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检委会流程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及时纠正了一些不规范问题。强化干警纪律作风教育,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发提醒函4份,进行集体约谈4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突出抓办案,检察核心业务数据进展居全市前列;突出抓服务,检察工作质效显着提升;突出抓队伍,检察干警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倾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民商事专业人才短缺,检察官业务素能需不断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精准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办理涉及电信网络、金融证券、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新类型、新领域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以上问题,我们将盯住不放,认真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努力为建设梯田产业强县、打造文化旅游名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落到实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走心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县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增强报告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紧扣全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大局,依法严惩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促进标本兼治。加大对金融、环保、扶贫、食药品、校园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认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服务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更加注重民事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类案监督、支持起诉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诉讼、非诉执行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加大生态环保、国有财产保护、网络餐饮、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认真落实《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积极主动承担《外勤365老版本下载怎样下载_365bet官方网站_365bet娱乐场开户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改革任务。以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优化司法办案、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健全三类人员管理机制,厘清职责权限,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压紧靠实司法办案责任。认真有序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快机关“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办公办案“云桌面”建设任务。
五是坚定不移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评议,认真整改评议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通过定期邀请视察、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赠阅资料等方式密切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用心办理好、反馈好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完成检察机关信访信息系统2.0版的配置运行,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把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充分依托“智慧党建”信息系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把严的要求和严的标准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的各方面,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向县委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更加优异的检察答卷而不懈奋斗!
附件:
《外勤365老版本下载怎样下载_365bet官方网站_365bet娱乐场开户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解释
1.犯罪记录封存:指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的除外。(见报告第2 页第 15行)
2.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教育部发出的重点针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害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同步落实。(见报告第2页第16行)
3.“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是指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且使二者有机结合的工作思路。(见报告第3页第9行)
4.再审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或者具有法定情形的调解书,不采用抗诉方式,而是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同级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的监督意见,由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纠正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见报告第4页第16行)
5.民事非诉执行专项行动:为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根据最高检安排,2019 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监督对象是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以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强制执行的活动。(见报告第5页第14行)
6.“1+”办案组织模式:是指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的办案组织模式。(见报告第6页第21行)
7.捕诉一体:是指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见报告第7页第1行)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见报告第7页第8行)
9.“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见报告第7页第16行)
10.“四个铁一般”:是指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见报告第7页第22行)
11.“三亮三比”活动:是县检察院在全体党员干警中开展的“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活动。(见报告第8页第7行)
12.“六项重点工作”:是指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参与社会治理六项工作。(见报告第10页第7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