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发挥民事监督职能作用,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监督听证活动,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该案为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承办人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依法调阅原审法院卷宗,询问了案件当事人,并实地走访苗木被毁现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为同村村民,之所以酿成纠纷纯属过失,虽然案涉金额不大,但该案时隔三年,诉累不断,双方当事人矛盾愈深,不利于双方家庭的生存和发展,更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承办人从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出发,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针对双方固执己见、不愿退让的情况,耐心沟通多次,反复向其阐明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亮明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最终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同意和解处理。
针对当事人各方均有和解意愿,检察机关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将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听证会上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的询问和调查,并经听证员现场提问和评议,进一步厘清了双方矛盾的关键点,办案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彰显检察温度。最终,双方当事人纾解了多年的心结,现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申请人声明放弃申请监督权,至此,这起长达三年之久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