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打破“就案办案”的思维,对两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一起盗窃案,释法说理,参与调解,促使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就该三起刑事和解案件的处理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采信,阐述了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参与听证人员认真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化解了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体现了宽严相济。会后,经检察长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
该三起刑事和解案件,是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不起诉权,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一次实践。下一步,泾川县院将进一步优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程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亲身体会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