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案件办理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10月28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主持召开了刘某与吴某某、某鲜果业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公开听证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进军受邀参加听证活动。

此次听证会涉及的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意见,承办检察官改变“闭门阅卷”式的办案方式,决定对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除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外,还邀请了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在核实申请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后,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在卷证据,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了意见,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了陈述。随后,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就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评议,形成了评议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给予了充分肯定。
受邀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听证会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不仅提升了民事检察人员运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民事检察案件的能力和信心,更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诚心,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的目的,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郁军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和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对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李郁军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的重要办案方式,平凉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正华,部分三级高级检察官,市院第四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检察干警参加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