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8月26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刚主持,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也通知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听证会上,副检察长刘志刚首先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议题及议程。案件承办检察官秉着客观公正的立场,介绍了案情,且围绕该案“李某某行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等焦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3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以及相关证据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集中评议,并宣读了评议意见。申请人发表了最后的陈述意见。最后,就该案的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了《赔偿协议书》。
此次公开听证会以公开透明方式有效回应了当事人的诉求和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关切,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今后,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听证力度,以公开促公正,提高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