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计财装备处、纪检组、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信息技术处14个部门和机关党总支。
本单位编制人数76人,实有人数72人,其中:省管在职72人,省财政拨款开支72人。聘用书记员25人;退休40人,由市社保中心开支。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表格请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18.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9.32万元,下降44.74%,主要原因一是“两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资金减少;二是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项目经费进一步压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8.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52万元,占66.47%;项目支出797.20万元,占33.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18.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39.32万元,下降44.74%。主要原因一是“两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资金减少;二是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项目经费进一步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0.12万元,下降47.83%。一是“两房”建设基本完成,“两房”建设资金减少;二是为落实“过紧日子”政策,项目经费进一步压减。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6.4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增加检察听证室建设、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日常办公设备采购等项目;二是人员变动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人员变动,二是全市两级院退休及调离人员职业年金均在我院计入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8万元,支出决算为6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22万元,支出决算为7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0.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5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保障充分,社会保障缴费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1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本年办案数量较上年增长,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办案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因公出国出境费未完成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未因公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4.6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较往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案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较上年增长,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0.00%,原因为本年为提高全市刑事检查工作质量,召开了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65.4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改为线上培训,培训支出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2.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81%。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1 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共涉及资金7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我院已完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执行率均达到了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38万元,执行数为 53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值;二是检察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收到各方面的投诉,满意率达96%以上,检察形象好,干警满意度达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后勤保障机制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长效机制,确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值,二是社会效益良好,信息化管理较完善,司法检察整体工作水平良好。我院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检察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提高我院办案水平。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共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 538万元;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涉及资金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平凉市检察院(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2.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平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