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信县院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省、市院《关于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的通知》精神。李铭检察长就提高数据质量、做细数据监管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对业务数据监管的思想认识。检察业务数据是司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开展案件管理的重要抓手。案管办坚持每月对业务数据质量通报,压实责任,各业务部门认真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即知即改,真正形成抓数据就是抓办案质量的理念。
二是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填录人员业务能力,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案卡填录、信息审核等业务培训,分析日常填录中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讲解报表和案件信息审核的重点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进一步规范数据录入,逐步提高统计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业务部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审核监督。一方面案管办要加强流程监控,在数据审核过程中注重对金额、前科、判决生效日期等易出错数据的核查,及时发现案卡填录的错漏、不规范,与业务部门沟通解决。另一方面统计人员应转变观念,不能仅仅满足于数据的简单核查,要努力在改进和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注重对统计素材的分析,不断提升处理案件信息和司法办案的能力。
四是落实数据填录主体责任。办案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数据填录工作,坚持案件信息填录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前端案卡填录主体的责任意识,杜绝因责任心不强导致的问题出现。对填录不认真、多次发生数据质量问题的人员,进行通报,并在工作绩效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