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司法共识,提升办案质效,7月13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厉及案件主要承办检察官应邀列席静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王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某某等人诈骗案、温某某滥用职权案、冯某某挪用公款案等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会上,首先由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合议庭意见进行了全面汇报。随后张厉检察长和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最后审委会委员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了表决。

张厉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能,同时也是很好的学习机会,对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共同提升审判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司法等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是否采纳量刑建议、涉及定罪量刑的司法标准及尺度等方面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官法律职业共同体作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