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落实全市案管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案件质量,静宁县院案管办分别对该院公诉、侦监部门2013年10月26日至12月31日办理的19件审查起诉和13件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了评查,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比较成熟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评查工作扎实细致,效果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落实工作要点迅速、及时。案件质量评查是案件管理工作的核心工作之一,市院年初制定的《2014年全市案件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基层院按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认真做好法律监督,提升案件质量。静宁县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工作头绪多、案管人员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迅速、及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督促业务部门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案件质量和“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评查部署细致周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但是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也是业务部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效抓手。静宁县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评查工作前,进行了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对每一件评查案件从实体、程序、卷宗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确保了评查效果。
三是评查不遮不掩,具体直接。静宁县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紧紧围绕案件实体是否合法、案件程序有无错漏、卷宗形式、笔录制作是否规范等情形直接展开,是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有多大问题就说多大问题,对每一件案件都具体指出。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办好案件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从思想深处夯实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基础。
四是整改措施实、效果好。静宁县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办案部门在不同的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笔录制作不规范、告知义务未落实、审查报告不详细、出庭准备不充分、法律文书用印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部分内容缺失等。针对这些问题,静宁县院提出:一要积切实强化检察人员规范办案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办案规则;二要建立科学的执法考评机制,明确职责、义务,加强考评,激发活力;三要不断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力争取得案件质量评查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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