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凉市院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研讨会。市院党组全体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部分处室负责人共17人作了学习交流发言。市委第十二督导组成员参加交流研讨会并进行现场督导。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姚杰主持会议。
学习交流会上,市院各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部分处室负责人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四风”的具体表现和危害、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结合检察机关具体工作情况和自身实际,透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认真思考了群众观念,对自身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要求。学习交流研讨结束后,市委第十二督导组组长任明珠对市院学习交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院领导和干警的发言准备充分,能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发言有思想、有见解、有深度。
姚杰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市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如何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虽然即将告一段落,但还要坚持学习、继续学习,将学习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二要进一步深入查摆问题。继续按照“五查五治”的要求,结合中央和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认真思考和对照,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三要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抓紧整改,对集中学习、听取意见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能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改的,要研究解决的办法,在下一阶段集中改,同时要狠抓执法作风,培育法治思维,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亲和力、公信力和满意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证市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要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要继续保持集中学习阶段的劲头,克服松劲懈怠情绪,克服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即知即改不够及时等问题,正确处理好抓学习与推动工作的关系,以检察工作的新进展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