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灵台县公安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4月6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广忠,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新民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刑警队部分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马广忠强调,要高站位严要求。充分认识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大意义,积极适应执法司法实践需求,不断提高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重协调同发力。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构建各司其职、配合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体系,共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良性互动检警关系。要强业务促提升。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和规范,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共享信息,重点用好甘肃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共同促进双方业务能力提升。
马新民指出,要加强监督,守住公平正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要发挥好协调作用,组织双方共同会商、信息共享,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要加强协作,提升执法质量,定期分析发案规律和办案质量,共同搭建公检法司“一站式”快办工作平台。要高效运转,实现更优效果,常态开展联合培训、调研、交流,共同提升办案能力。
柳小勤表示,县检察院将坚持依法履职、规范监督,做到引导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检警双方要在深化司法理念上同心同德,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同舟共济,在强化执法规范上同心同向,在提升业务能力上携手共进,争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我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实践,是不断提高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的现实需要,更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县检察院、公安局将不断加强检警协作,共同精准打击犯罪,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刑事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