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实现检察工作“开门红”、“全年旺”目标任务,灵台县院尽早安排,提前部署,集中两周时间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115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回头看”活动。共查出证据收集认定、法律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六方面存在的问题50多条,逐条向承办检察官反馈并限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绩。
第二检察部承担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职责,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案件办理难免会出现质量问题,为此,灵台县院决定在春节收假后,由分管检察长组织,第二检察部全员参与先行开展此次案件评查。在评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程序评查与实体评查并重,个案问题与类案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办案人自查与部门干警互查、当面沟通与即知即改同时进行的评查方式,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收集认定、法律适用、案卷归档、“三个效果”的评判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在归类梳理的基础上,共评选出优质案件18件,合格案件85件,瑕疵案件12件。
院党组在听取评查情况汇报后,对全院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创新机制,常态化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放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高度来抓,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自查办法,在全院开展案件评查前,各部门要对上年度办结的案件,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办案效果好、办案风险低、卷宗装订优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自查。二要建章立制,注重评查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评查结果通报机制,案件评查后,要通过下发通报、召开讲评会、检察工作网展示等多种形式通报评查结果,增强评查效果,要把办案质量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之中;注重从评查结果中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案件质量评查要向实体认定和处理上倾斜,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实。评查不能只盯法律文书、卷面瑕疵和案件程序性问题,要善于发现办案人在证据的调取、收集、认定,适用法律,特别是定性处理上是否符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方面发现问题,要把案件质量评查与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结合起来,发挥叠加效应。四要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政法干警教育整顿的重要抓手来对待,通过评查倒逼检察人员素质提升。通过不断强化学习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