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七届第九次检委会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主持会议,检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检委会全体成员集体学习了《五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首席大检察官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情况的报告》两个文件精神。
参会人员从认罪认罚案件的律师参与量刑协商、量刑建议说理、认罪认罚案件上诉原因、对认罪认罚上诉案件是否要提出抗诉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委会委员一致认为,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又要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不能片面追求适用率;要注意甄别真诚认罪悔罪和虚假认罪认罚;加强量刑研判,依法听取意见,与辩护律师开展量刑协商。对认罪认罚上诉案件要全面了解分析上诉原因,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对留所服刑的“假上诉”依法抗诉,从重处罚。
会议强调,刑事部门各员额检察官要按照市院刑事检察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