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张检察长,今天是检察长接待日,这周轮到你接访,刚刚来了一位刑事案件受害人……”
11月10日,星期二,按惯例这一天是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接待日。灵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诚接待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民事赔偿的信访案件。

来访者邓某某于2014年无故遭受他人侮辱殴打并受伤住院,当年仅其中1名当事人赔偿了医疗费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原案两名被告人因寻衅滋事一案被法院依法提起公诉。为此,邓某某来访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检察长耐心倾听了信访人的法律诉求后,与办案人员一起对本案涉及的重点问题从事实、法律、政策等方面多角度地向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邓某某对检察长耐心接访、依法提出解决途径的做法感到满意,张检表示,将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恶势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百姓公道,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心理疏导化解矛盾心结,促进社会和谐也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应有之意。
近年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切实落实群众来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信访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检察长接访是面对面倾听民意的一种务实之举,通过亲身参与释法说理,定纷止争,力争使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有效拉近人民群众同检察机关的联系,让事事有回应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