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灵台县检察院召开今年第六次检委会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会议,检委会委员、不是检委会委员的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会。
会议重点对《关于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对2021年度全市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进行了领读和详细解读,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高工作质效提出了学习意见、工作措施和应注意事项。
会议对《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要求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做好本院检察建议的审核、统一编号和备案工作;案管部门要做好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和分类统计工作;各业务部门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注重积累,提高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
灵台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委会工作,把业务学习作为重要抓手,通过构建学习型检委会,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带头作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院形成浓厚的业务学习氛围,学以践行,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