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灵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勤主持召开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文学习传达了7月15日甘肃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精神及亮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中共甘肃省委印发了《实施意见》,充分彰显了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省委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检察工作强有力的支持。《实施意见》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4个方面,提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措施;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等9个方面,明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举措;从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法律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4个方面,明确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党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3个方面,明确为法律监督提供良好履职环境。这20个方面内容是我们将来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掌握省委《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结合灵台检察工作实际,把省委《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转化为检察履职实践,贯彻好、落实好。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县纪检监察、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定期报告、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职,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要围绕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1464”发展战略,聚焦六大产业链和三大园区建设及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当好护航经济发展的“先锋”。四要提升履职能力。要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少捕慎诉慎押”和“认罪认罚”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开创灵台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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