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方混泥土才40元,我们加班加点赚来一万元血汗钱,到现在还拖欠......”灵台籍在平凉J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务工的周某含泪向检察官诉苦道。在平凉T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中47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被拖欠,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多方协调未果后,灵台县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能否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本期《检察故事》就来关注这起讨薪案件。
2019年4月份,J公司中标平凉T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部分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J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和T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总造价为8373万元。
至2021年11月25日,J公司拖欠476名工人工资共计478.53万元,经灵台县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介入,期间多次向J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J公司未予理睬。
从被拖欠到讨薪历时两年,这群工人从最初的700多人,到现在仅剩200多人,人员变化频繁,多次到项目主管单位、人社局、信访局反映依然没有结果。
2022年1月5日灵台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灵台县公安局,灵台县公安局于1月7日立案侦查。灵台县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提前介入,鉴于这起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该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专班,与公安机关及时审查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承办检察官耗时一月时间走访务工人员700多人次,掌握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潘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督促筹集资金。J公司在该案批捕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478.53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