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对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干警周培华同志被授予“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把检察宣传作为展现灵台检察队伍风采的有力抓手,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使检察宣传融入履职全过程。同时,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强化检察宣传工作,使其检察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宣传稿件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甘肃法制报》《平凉日报》等纸质网络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10余篇,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高站位统筹谋划,夯实宣传基础。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形成以政治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制定印发了《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了宣传稿件审核权限和对外发布流程,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所有稿件统一实行三级审签制度,确保稿件质量及检察宣传工作有序性开展。明确工作重点,分解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把检察宣传工作质效纳入干警考核细则,作为评优评先重要指标,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检察宣传工作更上台阶。
多元化开展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加强与《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平凉日报》等报刊的沟通联系。利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宣传,构建新媒体宣传矩阵。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焦点”、法治建设“热点”,深入挖掘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优秀故事,加强以案释法,讲好检察故事。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弘扬法治正能量。
下一步,灵台县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检察职能,继续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以高质量的新闻宣传促进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