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灵台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暖民心,将司法办案置于阳光之下,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办案活动虚心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一、依法履职,树立检察听证监督新理念。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高对听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现场观摩等办法,牢固树立“小投入换来大产出”的理念,按照“延伸外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改进工作方式、主动联系群众、增强办案效果”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检察办案有尺度更有温度。
二、拓展范围,多样化开展听证工作。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紧盯“四大检察”和十种参与监督方式,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扩展公开听证范围。探索对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立案监督、拟不捕、不起诉案件、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等案件,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提升公开听证效果。听证员依法履职,参与检察办案监督活动形式多样,包括征求意见调研座谈会、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案件公开答复、检察建议研究提出督促落实、公开宣告送达、跟庭评议等活动,让听证员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提高听证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听证员的使命职责意识。
三、完善设施,强化听证示范引领。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和建设标准,建成了一体化标准检察听证室,并顺利通过高检院听证互联网直播测试评估验收。坚持领导带动,将检察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结合听证案件目的选准听证员,办案人根据案件的复杂难易程度选择邀请合适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代表 、村委会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增加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从而保证听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四、规范制度,确保监督听证质效。出台了《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听证程序》等规定,建立了听证员库。对公开审查听证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公开审查监督方式作出规定,着力解决外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更加扎实开展检察听证工作,确保检察听证工作提质增效。
五、总结提炼,推动检察听证效果化。检察听证既是把办案、释法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参加人的“聚光灯”下,对案件作出依法处理,更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途经,同时还能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返三反向审视原案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或瑕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以“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强对公开听证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总结提炼,用典型案例反向带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规范化,及时固化工作经验和成效,推动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监督123件,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监督等96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其中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39件,通过听证化解刑事纠纷2件、民事纠纷1件、行政诉讼纠纷8件、公益诉讼纠纷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