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院及团县委的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精神,把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到检察业务工作之中,从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入手,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家庭教育,做到惩办与教育相结合、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7月,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护航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被共青团灵台县委、灵台县教育局、灵台县少工委命名为“灵台县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今后该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满足该县广大少先队员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需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少先队社会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