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崆峒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交流会。会上,参会党员代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各自本职工作畅谈了学习体会感悟。

1.第四党支部党员代表 张 辉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以二十大精神作为思想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指南针”,努力在提高案件质量和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上下功夫,在办好为民实事上做文章,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出精品,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第四党支部党员代表 姚敏

作为一名检察人,我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严格履行职责,不负时代和人民重托,加强核心业务数据的把控分析能力,做好检察业务工作的“指路标”,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崆峒检察工作质效。
3.第四党支部党员代表 褚秀秀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对广大青年提出殷切希望,我们生逢其时、何其幸运,作为新时代的一名检察干警,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学思悟践中坚定信念,以“强国有我”的使命担当书写无悔青春新答卷。
4.第四党支部党员代表 王玲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工作中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司法救助、控告申诉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温度。细致精准把控好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在为群众谋幸福、为社会谋发展中力求做到尽善尽美、善做善成,全力以赴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交流研讨,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一致认为,要立足本职工作,体现政治担当,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履行检察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