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3日,平凉日报第三版刊发《擦亮“检察蓝” 当好“守护人”——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纪实》。

擦亮“检察蓝” 当好“守护人”
——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
工作纪实
平凉日报全媒体记者 齐荣
10月10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公室内,一场热火朝天的讨论正在进行着,检察干警围绕如何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发表各自意见。正如该院主要负责人所言:“崆峒检察人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一直用力用心用情,每一步都着力走得扎实稳妥有成效。”
2017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与使命。5年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7件,立案调查19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3份,相关行政单位采纳并回复142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16件。
“检察蓝”助力乡村振兴
2018年初秋的一天早上,崆峒区峡门乡村民李某在洒扫庭院之际呼吸着带有乡土气息的空气,脸上尽显满足。“太感谢你们了,你们看,之前这块地方堆满砂石料,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现在砂石料已被清除,上面的建筑物也拆了。我们村子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李某满是感激地对再次来村里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的检察干警说。
此前,检察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峡门乡辖区内公路沿线有多家企业在未办理林地使用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规露天开采砂石,大面积林地、弃耕地植被遭到破坏,部分山体裸露,存在滑坡、水土流失等安全隐患,对村民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迅速组织办案人员开展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4个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清理,逐步恢复了被毁坏的林地植被,并加强了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改善了周边生态环境。
乡村振兴战略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保护乡村生态环境。以前,崆峒区安国镇安国村村民只要提起出门就发愁,因为去往镇里或是自家地里都会经过一个垃圾场。特别是夏天,臭气熏天,蚊蝇乱飞,村民苦不堪言。
经过调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
看着居住环境焕然一新,安国村村民个个喜笑颜开。
春种秋收,夏长冬藏。一道道“检察蓝”在田间地头穿梭,见证和参与着每个乡村的蝶变。为了将“公益”职能最大化发挥,近年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把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新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在崆峒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始终坚持以强化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为出发点,紧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活垃圾、耕地面源污染等重点事项,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生产生活面源污染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截至目前,已立案审查美丽乡村建设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督促14个相关区直部门、13个有关乡镇及21个违法主体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栽种各种苗木430余亩,50300余棵,种草410余亩,覆土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360余亩。
“检察蓝”助力形成文保合力
文物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文明和血脉,为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形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合力。
2021年7月,经市文物局反馈,平凉古城墙年久失修,存在垮塌风险。该院干警重点围绕城墙毁损、修缮情况,保护标志碑、标志牌设立以及周边环境污染情况等开展调查。调查后发现,其主管单位未依法履行对古城墙的巡查、保护和依法查处职责,未及时发现该处文物周围垃圾倾倒及保护标识不完善问题,致使古城墙受损状态持续,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年10月,该院向古城墙遗址管理单位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查建议》后,该单位立即制定了《关于加强平凉古城墙遗址保护的意见》《平凉明代古城墙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整改方案》,确定了8项整改措施,重新给古城墙安装了文物保护碑和保护界桩,并指定专人加强对古城墙遗址的日常巡查工作。此外,建成了区、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组建文物安全保护员27人,逐级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仔细梳理线索,积极作为,推动担负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共同解决文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与崆峒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进行座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实地走访调查7个乡镇,摸排出各级保护文物15件,为新时代文物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蓝”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民者,国之根也,诚宜重其食,爱其命。食品药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问题,也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着重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市面上部分减肥者对减肥药的需求越来越多,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今年3月29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销售有毒性成分减肥药的犯罪嫌疑人。经查,2020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卢某某从不正规渠道购进三无“韩国处方减肥药”,将含有麻黄碱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药通过微信对外销售,之后又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贩卖给多名被害人。被害人服用该减肥药后均出现了心跳加速、口渴、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
针对不法经营者在本区销售有毒、有害的减肥药危害不特定群众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主管部门结合《检察建议》对全区食品药品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共计10404次,罚没资金共计73.6万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担负起食品供应安全的法律监督责任,持续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校园周边门店进行重点排查,对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及时监督制止,共立案审查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崆峒区市场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近年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不仅法定领域从传统“4+1”变成了现在的“4+5”,监督对象也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损害公益重大风险的”,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下一步,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对落实《检察建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同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机制,确保人员配置、能力素质与职能发挥相适应。
“让公益诉讼成为群众烦心事、揪心事的‘终点站’,为他们的美好生活筑起坚强的法治保障。”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