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制度适用,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今年以来,崆峒区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4.5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依法全面适用原则,对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认罚案件,员额检察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充分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加强释法说理,建立“每周统计、单月通报、末位约谈”数据通报制度,将指标细化到各部门、各检察官办案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适用率低的办案人,要求查找原因,整改提升,严格考核通报督促落实。
二是层层把关审核,提升案件质量。为了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对量刑建议坚持“多层过滤”,通过层层把关的方式,强化对量刑建议的指导,由员额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分管检察长把关,存在不同意见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将讨论形成的意见作为员额检察官量刑建议的参考,有效提高了量刑建议的准确性。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充分保障值班律师对案件证据的知情权,重视值班律师意见,尊重保障律师辩护权,确保律师全程参与认罪认罚制度落实,推动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单向主导向检律双向互动转变,有效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与公安、法院、司法机关通力合作,就认罪认罚工作共研讨、解难题、促合力。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查清所有可能影响量刑的事实和情节,为精准量刑奠定基础。教育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与法院及时召开座谈会,就认罪认罚案件程序规范、精准量刑等具体问题交流探讨、达成共识,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