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崆峒区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会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红楼参观时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陕西榆林时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了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区委四届十六次全会、崆峒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启动暨“四项行动”推进大会精神等会议文件精神。
第四党支部书记以“贯彻干部队伍建设“十六条’,激发开启新征程强劲动能”为题作了党课辅导,围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工作准则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党课结合综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指出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不要差不多,要盯住最完美。1%的疏漏往往会造成100%的错误,正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只有不断强化精品意识、细节意识,时刻拥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养成严肃、严格、严谨地对待工作的习惯,才能做好一件事,做到极致;二是要日清月结,有条不紊。“今日事,今日毕”,及时检查审视自我,做好日清月结,统筹规划、有条不紊,不轻视怠慢眼前和当下的工作,把今天该做的做好,把明天要做的计划好,准备好,努力做到事不过夜、案无积卷,从容不迫、井然有序地应对复杂工作;三是要自觉按职能职责做事,永远忠于职守。明确职能职责,忠于职守,发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对待工作,自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