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民事诉讼监督质效,8月5日,崆峒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依法对华亭某房地产公司与平凉某典当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除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外,邀请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甘肃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办法(试行)》规定的听证程序,围绕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及一审、再审判决结果是否正确等焦点问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出示了在卷证据,当事人发表了质证意见。受邀的3名听证员针对本案相关问题向申请人进行了询问,并就本案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是否成立、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问题进行了独立表决,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民事监督案件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可以有效查明案件事实,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今后,崆峒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扩大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以公开促公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