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学习会,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云萃主持会议。
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及《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泾川县实施方案》《泾川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院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理论武装切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好全县发展大局。二要进一步加深学思践悟,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甘肃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扣“三新一高”总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抓细抓实“六项重点工作”,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要进一步勇挑重担,锻造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注重实际、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勤学苦练、增强本领,提升检察形象,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