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四季度党员大会,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史炜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讲话;《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讲话(摘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摘编)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四个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会议要求,目前我院党史学习教育中还存在一些短板,为民办实事活动举措不力,创新不足等问题。下一步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及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安排:立足职能开展“为民办实事”。群众需要什么、盼什么、愁什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工作举措、任务,按进度推进。立足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为民办实事”、“四检为民”活动为抓手,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细化保障民企发展措施。立足提质增效开展为民办实事,通过法治宣传、司法救助志愿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同时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将与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激发干警热情和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