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泾川县院始终坚持依法全面、安全规范、及时主动的原则,采取多项措施相结合,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案件信息质量。
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案件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通过学习促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和“龙头”,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才能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范围,拓宽其参与和监督的渠道,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
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干警案件信息公开能力。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并由案管办进行专题培训、逐人指导,确保所有人员尤其是新进干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公开的目的、原则、内容、范围等,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审核及时、高效。
三是留迹留痕,不断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全过程。建立刑事判决书登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台账,全面摸底应公开案件数量,对不予公开、不正确公开的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同时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结合流程监控加大案卡巡查力度,督促承办人规范、准确、及时填录案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审批表存档制度,层层把关,责任清晰,切实提高公开质效。
四是建立机制,不断完善专项清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月组织人员,借助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对已公开的案件信息、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的案件信息进行数据比对,查缺补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无遗漏无死角;不定期对已公开法律文书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瑕疵的及时撤回修改,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