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本院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党建工作、干部管理工作、检察官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警务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检务督察工作。
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本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干部监督、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检察官管理工作。承担本院检察官的遴选、管理、晋升和退出工作。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管理工作。负责基层院建设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院教育培训、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
警务工作。承担本院司法警察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本院离退休干部相关工作。
党建工作。承担本院党团工作,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承担本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协调管理工作。
检务督察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