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加强检察权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证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质效。10月20日,崇信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会。

会上,案管部门负责人就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了简要汇报,并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质量评查规定。随后人民监督员随机抽选了两个案件作为评查对象。通过详细阅卷后,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实体处理、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客观地指出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评定了等次。

评查结束时,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敢于把案件拿出来晒一晒、评一评、比一比,让社会来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用好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工作助力器”,促进检察办案更规范、司法为民更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