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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检动态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 全力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

        时间:2021-09-03 15:20:16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张文静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按照“贯通专业网络、开放共享、规范监督管理、切实减负增效”的思路,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以案管办为主导,刑事、技术等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着力推送“六类案件”上线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规范操作,积极探索创新,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目前,已全部线上流转案件,通过协同办案平台受理“六类案件”13件,其中危险驾驶3件,交通肇事2件,故意伤害3件,盗窃4件,寻衅滋事1件。办结11件,向法院推送6件,推送率66.67%。

           一、强化思想认识,高站位安排部署
        崇信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充分认识到这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自觉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把协同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确定专人负责协同办案平台操作,整合案件管理、检察技术、检务保障以及各业务部门骨干力量,兼顾数据转换和安全保密要求,紧密配合,从平台建设、软硬件设备、网络维护、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线上受理、推送“六类案件”,合力推进平台建设和运行。

          

        二、强化平台建设,严规范操作流程
        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从电脑配置、网络环境、传输质量等方面统一标准,坚持适应工作、适度超前的工作思路,高标准建设大数据平台,为检察环节顺利运行协同办案平台奠定了基础。按照《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案件流转指引》,第一时间完成设备配备和网络调试,组织技术人员对电脑设备、软件更新、网络环境进行维护,提前完成终端设备和电子卷宗的调试安装。特别是在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运行期间,按照省、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投资45万余元完成检察工作网终端配备,组织平台操作人员反复演练,主动向负责平台运维的技术人员请教咨询,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平台操作员以及其他地区平台操作员的互动交流,提高运用能力水平。围绕操作使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集中一周时间,对全部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为规范操作与协同办案平台对接后的应用系统2.0版打好了基础、做好了准备。

           

        三、强化平台运用,全流程线上运行
        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凝聚工作合力,统一案件推送标准,规范平台操作规程,提升流转质量。在重视本院平台建设、规范操作流程的同时,主动加强横向沟通协作,确保平台顺利运行。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边运用、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加强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沟通,采取个案提醒方式督促承办人规范操作,为保障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内容一致,指定专人逐页核对,发现主要证据缺失的情况,将案件退回至公安机关补充;对装订不一致的情况,逐条记录进行反馈,对目前全面运行的6类案件,严格按照案件流转指引审核证据材料、规范流转操作。案件审结移送法院时,及时沟通反馈,紧盯案件流转各环节,按照“线上先于线下”审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环节全部上线运行,形成“线上先流转、线下后跟进,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局面。
        四、强化探索创新,稳推进拓展范围
        立足本院办案实际,在按照工作要求正常推送“六类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6类外其他类型案件推送平台流转运行,让更多的案件在平台中流转,实现常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审批通报、监督、控告申诉、刑事协作等七大类业务环节的网上交接,确保执法司法活动信息共享、环节贯通、全程留痕、全程监督,并探索形成相关案件流转指引,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协助上级对协同办案平台进行各项业务流程的优化,不断迭代升级应用功能,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为未来构建“智慧政法”信息化体系筑牢强大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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