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作为社会不可缺的公共设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井盖是否安全非常重要。如井盖发生安全问题,则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侵蚀和伤害。小井盖关乎大民生。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崇信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并对如何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该院党组要求,井盖安全事关民生,要坚决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为群众守护好“脚底下”的安全。2021年6月,崇信县检察院对县城范围内的窨井盖进行了严密排查,经排查发现,崇信县城区部分主干道、人行道以及公共场所,不同程度存在“井盖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后,该院第一时间组织对“问题井盖”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单位召开了圆桌会议,就后续如何解决井盖安全问题进行磋商。通过前期调查以及磋商,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彻查“井盖安全”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安排部署会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详细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制定了《市政井盖设施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进行细化分工,建立了“问题井盖”工作台账。经全面排查整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井盖权属单位共累计维修水篦子65套、井盖20套、现浇排洪渠盖板21套,该县群众出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前述陕西西安“问题井盖”事件发生后,“井盖安全”问题再次引起崇信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党组指示院公益诉讼部门,要对2021年的“井盖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效果进行“回头看”,同时扩大排查范围,在县城及县属各乡镇范围内全面排查“问题井盖”,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按照院党组指示,在县城及县属各乡镇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过程中在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发现有窨井盖、排水渠盖板损坏、移位或缝隙较大的情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相关案件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