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国省市检察机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铭出席会议并讲话,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关永刚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关永刚同志,对该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检察长和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全体干警签订了《廉洁从检承诺书》。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始终挺纪在前,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突出政治引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牢固树立检察机关的政治意识,聚焦政治属性、政治目标和政治能力,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作风建设质效。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明晰工作责任和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数据及“六项重点工作”抓在手上,推动各项检察业务落实见效。要把纪律作风整顿贯穿始终,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三要强化队伍建设,坚决改进司法作风。要把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作为基本功,以“六项纪律”为标尺,认真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要求,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要注重警示教育的日常性、普通性,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要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督办力度,推动全院实现“脱薄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