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芬,女,汉族,生于1971年3月,辽宁沈阳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平凉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1年2月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7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2016年3月获“2013—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2009年3月获“全市优秀公诉人”;2004年2月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2019年至2000年先后多次获“市院机关年度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铁骨铮铮的“王牌”公诉人。在公诉岗位工作的17年,李春芬是一名铁骨铮铮的检察官,是大家公认的“女硬汉”“铁娘子”和“王牌”公诉人。在办理张某某杀害未成年人杨某一案中,面对被告人的百般抵赖,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到了审查起诉环节,她没有因为提前介入过侦查活动而掉以轻心,为了确保证据扎实,她和同事多次骑自行车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丈量、测算,进一步核实证据,为决胜法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法庭上,她辩之有理,论之有据,用细致严谨的逻辑说理揭露犯罪事实,最后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一直伴随着她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不断的成长前行。
业务精通的未检多面手。2014年工作岗位的调整,李春芬开始了她的未检生涯。由于未检部门成立不久,又是初次接触未检工作,很多东西都是空白,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此时的李春芬,想得最多的便是如何才能尽快转换角色,帮助更多的失足少年。为此,她在工作之余每天都刻苦研究学习新业务,别人的闲暇时间就是她的研学时间。通过在学习探索中不断总结,她的未检业务素养迅速提高。从事未检工作6年来,她先后办理案件40余件,件件都是铁案,案件质量评查全部是优质案件。

循循善诱的“法治副校长”。为了做好“法治进校园”和“1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李春芬除了及时与市教育局、学校协调“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员”等工作外,还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施方案》,选拔确定了全市两级巡讲人员。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形成社会合力,与市教育局、民政局、共青团、妇联五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办法》。截止目前,全市有51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中小学1612所,覆盖率为160.40%,实现了全覆盖。
李春芬还以法治副校长及法治教员的身份先后走进了平凉信息工程学校、平凉一中、陕西师大附中、平凉五中、平凉铁中等多所学校,对在校初中生、高中生、中专生进行法治宣传,她通过列举自己办理的发生在身边典型性的案例,以此来引起学生的关注和兴趣,慢慢带入相关的法律概念,通过对定义阐释和法律规定的解读,引发学生们的深入思考启示和教训,告诉学生们遇到危险时如何学会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远离“校园性侵”“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每次讲课,她都将办案时所见、所想、所感去分享和感动在场的每一位学生。她的每次讲课,课堂氛围都很活跃,学生们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渴望,纷纷争先提问和抢答,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2020年,李春芬办理了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小学校长和代课老师、班主任期间,多次在其宿舍、教室等处公开对17名被害人实施奸淫、猥亵,以及诱骗部分被害人观看淫秽视频行为,主观恶性深,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为避免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李春芬和她的同事调查时不带警车、不穿制服,不进被害人居住的村子,并向侦查机关提出了一站式询问的建议,尽力保护被害人。在办案过程中,李春芬发现当地多次发生教师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案件,充分暴露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遂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杜绝该类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

侠骨柔情的“检察官妈妈”。李春芬又是柔情款款的“检察官妈妈”,她用浓浓的爱心与柔情,汇聚成一湾清泉,把许许多多误入歧途的浪子从沙漠引向绿洲。她常对同事讲,每个涉罪未成年人都是暂时迷失方向的孩子,只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引导,不到最后绝不不轻易放弃每个失足少年,他们仍然会像初升的太阳,清晨的露珠一样清纯、美丽。2016年的王某某强奸案,某县检察院因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真实悔罪,且犯罪情节轻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被告人的监护人遂四处散播谣言诋毁被害人声誉,给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被害人向检察院提出复议,要求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为查明详情,李春芬和同事前往王某某和被害人的居住地调查了解。原来,是王某某的父母听说学校要开除王某某,而故意散播诋毁被害人声誉的言语,报复被害人。找到病因,才能精准开方。了解了缘由,李春芬一方面找王某某及监护人深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严厉批评教育,使王某某及监护人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及时悔悟,向被害人真心诚意赔礼道歉。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出具了谅解协议。另一方面,李春芬本着从爱出发,从帮入手,走访学校,细致解读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学校负责人受到触动,让王某某重新回到了校园。李春芬还借此机会与学校签订了不公开王某某的涉罪情况及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学校对王某某的帮教协议,学校还专门确定一名老师对王某某进行一对一帮教。考验期每月王某某都会打电话向检察机关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现在,王某某已经顺利毕业,步入社会。
每逢佳节倍思亲。为了预防未成年人产生过分焦虑、急躁情绪,发生过激行为,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每到春节前,李春芬和同事们都会到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的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她和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谈心,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有什么困难、要求,并建议看守所在节日期间和未成年人生日当天,在生活上给予特殊照顾,以保证他们阳光回归社会。
作为检察官,李春芬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扞卫法律的尊严。作为法治教员,她是一位特殊的老师、园丁。作为母亲,她用浓浓的爱心与柔情,挽救了每个失足少年,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检察事业的赤胆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