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管理、监督”的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立足“窗口”服务职能,牢牢把握案件管理枢纽的职能地位,严格把控案件进口关与出口关,不断提升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把案件入口关。一是加强对移送受理案件的管辖权审查,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不予受理,对存在争议的实行多方联系沟通协调;二是加强对案件的审查,重点是审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嫌疑人是否在案,移送的款物证与清单是否相符,案卷装订是否规范,是否通过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规范移送,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促进办案机关移送案件规范化;三是对符合条件案件及时精准录入,坚持“四个当日”办理,即当日受理、当日扫描、当日录入、当日移送承办人。
严把案件出口关。一是及时跟进监督,通过对已受理案件的全流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承办人整改,确保案件办理程序正当、文书规范;二是加强对已办结案件的送案审核,严格审核办案部门对外移送案件材料是否规范齐备、文书是否规范正确、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送案程序、是否规范完成网上办案操作等,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办人提出纠正意见,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截止目前,共受理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03件,其中通过大数据跨部门协同办案平台受案90件,分别对侦查机关移送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8件案件和办案部门送案审核的15件案件纠正意见,均已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学习,切实提升案件审查能力和发现问题能力,加强流程监控及数据分析等工作,更好的服务检察工作发展大局。